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削发代首曹操( ~ )字孟德沛国谯县(今安徽亳州)人

2022-12-26 00:29:05 发布 浏览 825 次

削发代首

曹操(155~220),字孟德,沛国谯县(今安徽亳州)人,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、军事家、诗人。东汉末年,政治黑暗,民不聊生,黄巾起义爆发。虽然黄巾起义后来被镇压,但东汉朝廷从此名存实亡,失去了对各地军阀的控制,各地军阀割据,互相混战。董卓、李等军阀派兵到处烧杀抢掠,社会生产与生活遭到了极其严重的破坏,诗人王粲写道:“出门无所见,白骨蔽平原。”在这种情形下,曹操“挟天子以令诸侯”,消灭了北方多股较大的军阀势力,统一了中国北方大部分区域,并实行一系列政策以恢复经济生产和社会秩序,奠定了曹魏立国的基础。曹操死后,其子曹丕登基,追封曹操为魏武帝。

曹操虽然统一了北方,但当时北方的情形正如他在诗歌《蒿里行》中所描述的那样:“白骨露于野,千里无鸡鸣。生民百余一,念之断人肠。”由于经历了多年军阀混战,百姓流离失所,田地大量荒芜,“民多相食,州里萧条”。面对这一局面,曹操下令屯田,让士兵和老百姓一起耕种。由于当时荒地很多,曹操一方面用兵屯田,收获的粮食全部充作军粮,解决了军粮的问题;另一方面也招募流亡农民,把那些无主的荒地分给他们,并且借给耕牛,以使他们能向官府缴税纳赋。经过屯田,曹操不但解决了军粮的问题,而且北方的生产也开始恢复,这为他统一全国打下了物质基础。

经过屯田,曹操认识到了农业的重要性,他每次出兵打仗的时候,从庄稼地旁边经过时,都下令“士卒无败麦,犯者死”,意思是说士兵们都不得损坏麦田,违令者就要处死。曹操的军队纪律严明,令出必行,他本人也以身作则,带头遵守自己制定的各项制度。将士们操练、行军时经过庄稼地都十分小心,唯恐违反军纪。有时,他们看到路边有倒下的庄稼,甚至会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扶起来。

《三国演义》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。建安三年(198),曹操率兵去讨伐宛城的军阀张绣。当时正好是麦子成熟的时节,听说有军队经过,附近的百姓逃跑了,不敢回家收麦子。曹操听到这个消息,就让人去告诉所有的父老乡亲以及各级官员们,对他们说:“我只是奉皇帝的诏令去讨伐叛逆,为民除害。现在正当麦子成熟之时,我们是不得已才出兵的。无论大小将领士卒,经过麦田时都不能践踏庄稼,如果有人违令践踏庄稼,就会斩首。我的军法很严明,所以请大家不要惊慌。”百姓听了,都放心多了,对曹操的军队赞颂不已。

曹操手下的官兵在经过麦田时都下马用手扶着麦秆,一个接一个相互传递着小心翼翼地经过,不敢践踏。曹操乘马经过的时候,忽然麦田中飞出一只斑鸠来。曹操的马受了惊,猛地窜入麦田,把麦子踩坏了一大片。看到这个情景,曹操马上把行军主簿叫来,让他用军法来惩办自己的践踏麦子之罪。主簿说:“丞相您怎么能论罪呢?”曹操说:“我自己制定的法令,现在我首先触犯了它,如果不治罪的话,以后又怎么能服众呢?”说着就拔出佩剑来要自刎谢罪。

曹操手下一帮人急忙抢过他的剑,拉住了他。曹操的谋士郭嘉说:“古代的典籍《春秋》里面说:‘法不加于尊者’,现在丞相您统领大军,怎么可以自杀呢?如果按军令行事,那么谁来指挥打仗呢?”听了这话,曹操沉思了很久,才说:“既然《春秋》里面有这样的说法,我就姑且免死吧!”说着他用剑割下自己的一绺头发,把它扔到地上,对众人说:“我就暂且割发以代首吧。”他让人拿着他的断发传给三军将士观看,并且说:“丞相违反了法令,本来要被斩首,但考虑到丞相是三军之首,只好割发以代替杀头。”所有将士无不肃然起敬,以后对军令更是严格遵守。

点 评

正所谓:“无恶于己,然后可以正人之恶。”也就是说,首先要自己没有过错,然后才能批评和纠正别人的过错。法令是自己制定的,所以曹操才坚决要求自己违反了军纪一定要治罪,因为自己制定的法令如果本人都不能遵守,那就不能要求属下执行。可能我们现在觉得割发代首没什么了不起,因为头发和脑袋比起来算不了什么,但在古代含义可不一样。中国古代儒家的《孝经》中讲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损,孝之始也。”也就是说,身体发肤都是祖先血脉的象征,不能损伤,这被看做是最基本的孝道。所以说割发在当时也是极重的惩罚。正是曹操这种以身作则的行为使曹军军纪严明,最后统一了北方。其实不只带兵打仗,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,我们也应该言必信、行必果。尤其是作为领导者,对于自己制定的规则如果不能遵守的话,那又怎么能让别人甘心遵守,就更不要谈什么不令而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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