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篇导读
是卷由阳明弟子薛侃于正德十三年(一五一八)九月在江西虔州(赣州)刊刻,记录者分别为徐爱、陆澄、薛侃。根据徐爱在卷首《引言》中的叙述,阳明在《大学》“格物”问题上,悉以“古本”为是而不同于朱熹《大学章句》为代表的“新本”之说,显示出阳明与朱熹的思想差异,以至于在社会上引起了种种揣测乃至质疑,但是他们却不知道正德三年(一五○八)阳明被贬到贵州龙场(今贵州修文县)后,有一番大彻大悟(史称“龙场悟道”),其学“固已超入圣域,粹然大中至正之归矣”,然而在社会上有的人或与阳明仅交一面,或尚未亲见耳闻,便根据“传闻之说”来对其思想妄自臆断,另一方面有些弟子由于未能久炙门下,故往往“得一而遗二”,不能全面了解阳明学说,鉴于以上情况,因此徐爱将其亲炙阳明十余年来的平日所闻加以记录整理,“私以示夫同志”云云。这段叙述清楚地表明了《传习录》的由来。徐爱所录今仅存十四条,但都很重要,“心即理”、“知行合一”、“良知”等重要命题及概念均在其中出现,而在陆澄及薛侃的记录中,则有“心外无理,心外无事”、“无善无恶”、“精金喻圣”等重要问题的探讨,内容丰富、令人回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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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 问:『「在亲民 2 ,朱子谓当作「新民」 3 ,后章「作新民」之文似亦有据。先生以为宜从旧本作「亲民」,亦有所据否?』
先生曰:『「作新民」之「新」是自新之民,与「在新民」之「新」不同,此岂足为据?「作」字却与「亲」字相对,然非「新」字义。下面「治国、平天下」处,皆于「新」字无发明。如云「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,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」、「如保赤子」、「民之所好好之,民之所恶恶之,此之谓民之父母」之类,皆是「亲」字意。「亲民」犹孟子「亲亲仁民」之谓,亲之即仁之也。百姓不亲,舜使契为司徒,敬敷五教 4 ,所以亲之也。《尧典》「克明峻德」便是「明明德」 5 ,「以亲九族」 6 至「平章」、「协和」,便是「亲民」,便是「明明德于天下」。又如孔子言「修己以安百姓」,「修己」便是「明明德」,「安百姓」便是「亲民」。说「亲民」便是兼教养意。说「新民」便觉偏了。』
爱:徐爱(一四八八至一五一七),字曰仁,号横山,余杭之马堰(浙江余姚)人,为阳明妹婿及首位弟子。正德七年(一五一二)与阳明同舟由南京归越(浙江),上卷开首十四条即当时的记录。
亲民:古本《大学》作“在亲民”,程颐改正《大学》时,在“亲”字下注“当做新”。
新民:古本《大学》作“亲民”,朱子采用程颐的“新民”说。